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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詞的韻目聲調


一、 聲調:

指語音的高低、升降、長短的聲調。

(一) 現代漢語的聲調:分為第一聲、第二聲、第三聲、第四聲等四種。

    1. 第一聲:又名「陰平聲」,讀音都高而長,但不升不降。例如:生、天、乾、飛………等等。

    2. 第二聲:又名「陽平聲」,讀音都低而長,也不升不降。例如:文、求、紅、情………等等。

    3. 第三聲:又名「上聲」,讀音都上升而短。例如:可、武、海、以………等等。

    4. 第四聲:又名「去聲」,讀音都下降而短。例如:快、會、秀、看………等等。



(二) 古代漢語的聲調:分為平聲、上聲、去聲、入聲等四種。
    1. 平聲:相當於現代漢語的「第一聲」(陰平聲)、「第二聲」(陽平聲),但有一部份的字在古代是入聲字,例如:屋、竹、福、菊等等。

    2. 上聲:相當於現代漢語的「第三聲」,但有一部份的字在古代是入聲字,例如:髮、雪、曲。

    3. 去聲:相當於現代漢語的「第四聲」,但有一部份的字在古代是入聲字,例如:月。

    4. 入聲:這個聲調在現代漢語已經不存在,分別併入第一聲、第二聲、第三聲、第四聲之中。入聲字的讀音短促,現在的江蘇、安徽、浙江、福建、江西、廣東、廣西、山西、河南、陝西、甘肅等省的部份地區、四川南部等地的方言還保留入聲字,因此如果無法分辨那一個字是入聲字,可以用台語及客語發音,聲調短促的就是入聲字。四川、貴州、雲南、湖北等省的多數地區,湖南西部、廣西北部地區,把入聲字讀為第二聲(陽平)。



二、 平仄聲調:
字的四種聲調又可分為平聲、仄聲二種,第一聲(陰平)和第二聲(陽平),通稱「平聲」。第三聲(上聲)、第四聲(去聲)和舊讀入聲字,通稱「仄聲」。

三、 押韻:


在詩詞中特定位置的字要用同一韻目的字,使詩詞讀起來更具有聲音的美感,叫做押韻。例如:王翰的〈涼州曲〉:「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飲琵琶馬上催。醉臥沙場君莫笑,古來征戰幾人回。」這一首詩押「灰」韻,所以這首詩一、二、四句句尾必須押韻的位置的字「杯」、「催」、「回」,都必須用「灰」韻的字。

四、 韻腳:


押韻的字都在句子的末尾,所以叫做「韻腳」。

五、 韻部:


同韻的字歸成的類別,稱韻部,如《廣韻》分為二百零六部,《平水韻》分為一百零六部。

六、 韻目:


韻書各韻部的標目,叫做韻目。韻書歸併同韻的字為一部,每一部以其中一個字或二個字為代表,這個代表的字叫做「韻目」例如:劉淵《平水韻》將詩韻分為一百零六韻,有東、冬、江、支………等等,東韻有東、銅、同、鐘、公、沖………等字,以「東」為首,「東」便是韻目。韻目表(《佩文詩韻》)如下:





上平聲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下平聲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十八 十九 二十




 


上聲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十八 十九 二十

二十一 二十二 二十三 二十四 二十五 二十六 二十七 二十八 二十九




 


去聲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十八 十九 二十
二十一 二十二 二十三 二十四 二十五 二十六 二十七 二十八 二十九 三十




 


入聲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十八 十九 二十





每一個韻目內所含的字稱為韻字。

八、 入韻:



作詩時在規定要押韻的地方用韻,叫做「入韻」。

九、 借韻:



在五七言絕句與律詩的第一句借用旁韻,叫做「借韻」。

十、 出韻:



在五七言近體詩或唐宋古體詩中,以鄰韻字互押,叫做「出韻」。近體詩除了首句可以借韻外,不允許出韻,必須一韻到底,否則稱為「詩病」或「落韻」。

十一、 鄰韻:



或稱旁韻。古代韻書按韻的遠近編次,其相鄰者謂之「鄰韻」。鄰韻關係按四聲分列如下:













































































聲調、韻目 平聲 上聲 平聲 入聲
   東、冬 董、腫 送、宋 屋、沃
   江、陽 講、養 絳、漾 覺、藥
   支、微、齊 紙、尾、薺 寘、未、霽 職、物、月(一部份)
   魚、虞 語、(上鹿下吳) 御、遇 曷、黠、屑、月(一部份)
   佳、灰 蟹、賄 泰、卦、隊 陌、錫
   真、文、元(一部份) 軫、吻、阮(一部份) 震、問、願(一部份) 合、葉、洽
   寒、刪、先、元(一部份) 旱、潸、銑、阮(一部份) 翰、諫、霰、願(一部份)   
   蕭、肴、豪 篠、巧、皓 嘯、效、號   
   庚、青 梗、迥 敬、徑   
   覃、鹽、咸 感、琰、豏 勘、豔、陷   
附註 歌、麻、蒸、尤、侵無鄰韻 哿、馬、有、寢無鄰韻 箇、禡、宥、沁無鄰韻 職、緝無鄰韻



十二、 寬韻:


字數多而比較容易選用的韻目叫做「寬韻」,例如:支、真、先、陽、庚、尤、東、虞等韻目之下都有三、四百個字。

十三、 窄韻:


字數少而比較難選用的韻目叫做「窄韻」,例如:微、文、刪、青、蒸、覃、鹽、侵、冬等韻目之下字數較少。

十四、 險韻:


字數少且字都較冷僻的韻目,例如:江、佳、肴、咸等。

十五、 黏對:


「黏」與「對」合稱。「對」指近體詩同一聯中出句與對句的第二字平仄必須相反。「黏」廣義指一首詩的平仄皆合格律,狹義指近體詩的上一聯對句與下一聯出句的第二字平仄相同。

十六、 失對:


指近體詩同一聯中出句與對句的第二字平仄必須相同,稱為「失對」,因為近體詩同一聯中出句與對句的第二字平仄必須相反。

十七、 失黏:


廣義指近體詩平仄失誤,不合格律。狹義指近體詩的上一聯對句與下一聯出句的第二字平仄應相同而不相同,稱為「失黏」。

十八、 律句:


每首詩的句子,其平仄安排皆符合格律的句子叫做「律句」。

十九、 拗句:


也稱「落調」,每首詩的句子,其平仄安排不符合格律的句子叫做「拗句」。

二十、 拗救:


在詩句中出現「拗句」時,在本句或對句的適當位置改變平仄以資補救,稱為「拗救」。

二十一、 三平調:


或叫「連三平」,指近體詩末第三字用平聲,而使得末尾三個字連續出現三個平聲字,稱為「三平調」或「連三平」。近體詩絕無此例,只有古風或古風式律詩才有。

二十二、 對仗:


兩句詩的詞組結構與詞性相同,互相成對,稱為對仗。律詩中間兩聯必須對仗。

二十三、 首聯:


律詩共八句,一、二句稱為「首聯」或「起聯」。

二十四、 頷聯:


律詩的第三、四句稱為「頷聯」。

二十五、 頸聯:


律詩的第五、六句稱為「頸聯」或「腹聯」。

二十六、 尾聯:


律詩的第七、八句稱為「尾聯」。

引用: http://cls.admin.yzu.edu.tw/300/ALL/primary1/DET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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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vendersky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